婴儿出生后
3-1 出生登记
婴儿出生后,应办理出生登记手续(区政府・综合分所,大使馆・领事馆、入国管理局)。
首先在医院领取“出生证明书”。
之后,出生当日开始14日以内将“出生登记”提交至管辖居住地的区政府・综合分所,然后领取两份“出生受理证明书”。
一份在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提交至入国管理局,以便取得在留资格。
另一份通过外务省的认证后,提交至本国大使馆或领事馆。
平成24年7月入管法等改正法实施以后,向区政府或综合分所提交出生登记表时,根据居住地制作「出生过程滞在者」的居民票。出生30日以内向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。
3-2 新生儿・早产儿的访问指导
婴儿出生后,请将夹在母子健康手册别册中的“出生联络票”(明信片)邮寄出去。出生一个月前后根据需要,保健师或新生儿访问指导员、访问营养师会到您家进行访问,给予关于健康和育儿的相关教导,还会进行婴儿的体重测定和发育等方面的确认。
3-3 婴儿健康诊察
仙台市免费实施婴儿健康诊察,是对婴儿的发育,成长的确认,以便及早发现病症,以及小儿科医师指导关于育儿方面的知识。为了宝宝健康,请务必参加。
健康诊察名称 | 内容・通知方法 | 实施场所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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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儿健康检查 | 2个月、 4~5个月、 8~9个月 |
确认宝宝的发育和生长,及早发现病症以及小儿科医师的育儿指导。 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别册的检查劵、根据自己的时间到所登录的医疗机构就诊。母子健康手册别册里登录有医疗机构名册。 |
所登录的医疗结构 |
3~4个月育儿教室 | 保健师给予的育儿建议以及彼此的信息交换等内容。其日程以及场所会通知各个家庭。 | 区政府或综合分所 | |
1岁半健康诊察 | 进行小儿科・牙科等的综合健康诊察。宝宝的发育・生长的确认,育儿指导等。其日程・就诊场所会向各个家庭邮寄明信片通知。 | ||
2岁半牙科健康诊察 | 进行牙科健康检查和育儿指导等。 日程・就诊场所会通知各个家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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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岁健康诊察 | 以3岁7个月的宝宝为对象,小儿科・牙科健康检查等的综合健康诊察。宝宝的发育・生长的确认,育儿指导等。日程・就诊场所会通知各个家庭。 |
如果您的时间不方便,可以联络变更时间。
咨询处 | 管辖住所地的区政府家庭健康科・综合分所保健福祉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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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4 预防接种
为了宝宝的健康预防接种是必要的。预防接种的间隔时间是根据其免疫容易生效的时期而决定的。为了能够让体内的免疫更能生效,请严守所规定的接种间隔时间。接种期间内为免费,一旦过了规定日期,费用将自行承担。
BCG、脊髓灰质炎的预防接种日期和场所,请参照仙台市的网页。
预防接种 | 对象者 ( )内是标准的接种年龄 |
次数 | 接种间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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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CG | 出生1岁为止(标准接种年龄为出生后5~8个月) | 1 回 | |
四种混合(白喉・百日咳・破伤风・脊髓灰质炎) | 1期初次:出生后3个月~90个月为止 (标准接种年龄为出生后3个月~12个月) |
3 回 | 20日~56日的间隔, 3回 |
1期追加:出生后3个月~90个月 (标准接种期间:1期初次接种后12个月~18个月内) |
1 回 | 1期初次(3回)完成后间隔6个月以上 | |
二种混合(白喉・破伤风) | 11岁~13岁未满(标准接种年龄11岁) | 1 回 | |
麻疹,风疹 | 1期:出生后12个月~24个月 | 1 回 | |
日本脑炎 | 1期初次:出生后6个月~90个月未满 (标准接种年龄3岁) |
2 回 | 6日~28日的间隔,2回 |
1期追加:出生后6个月~90个月未满 (标准接种年龄4岁) |
1 回 | 1期初次(2回)完成后、大概1年之后 | |
2期:9岁~13岁未满(标准接种年龄9岁) | 1 回 | ||
细菌性髓膜炎疫苗 | 出生2个月~60个月(标准初次接种开始年龄 出生后2~7月) | ||
小儿用肺炎球菌疫苗 | 出生2个月~60个月(标准初次接种开始年龄 出生后2~7月) | ||
预防子宫颈癌(HPV)疫苗 | 小学6年~高中1年的女子(标准接种年龄 中1) |
咨询处 | 管辖居住地的区政府家庭健康科・综合分所保健福祉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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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意接种
以下的预防接种为任意接种,根据疫苗的效果以及副作用等,考虑是否接种。
预防接种 | 对象者 | 实施场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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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行性感冒菌b型 | 出生后2个月以上的儿童接种免费。因流行性感冒菌b型引起的严重感染症(细菌性髓膜炎,菌血症等)进行相应预防。 | 所登录的医疗机构 |
肺炎球菌 | 出生后2个月以上的儿童接种免费。根据肺炎球菌引起的严重感染症(细菌性髓膜炎,菌血症等)进行相应预防。 | |
子宫颈癌预防(HPV)疫苗 | 相当于初中一年生到高中2年生的女性,免费接种。与子宫颈癌检查一起实行时效果更佳。 |
3-6 儿童医疗费补助
您的孩子在医院接受保险范围内的检查时,可以得到政策补助,从您本人要支付的现金费用里扣除下述金额。
向医院、药店等部门的业务受理窗口出示“儿童医疗费受补助者证明”和 “健康保险证”。
利用对象是住在仙台市,并加入任何一种健康保险的孩子 (到小学3年级结束为止去医院看病的、或者到初中3年级毕业为止住院的孩子)。只是该政策对于收入有一定的限制,收入超过一定金额的人,不能成为补助对象。
年龄・学年 | 受补助者的证件颜色 | 利用者一部分负担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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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院 | 住院 | ||
3岁未满 | 粉红色 | 无 | 无 |
3岁~未上学儿童 | 粉红色 | 初诊・初检时500日元 | 无 |
小学1年生~ 小学3年生 |
粉红色 | 初诊・初检时500日元 | 一天500日元 (1次住院10天为限度) |
小学4年生~ 中学3年生 |
绿色 | 不能利用 | 一天500日元 (1次住院10天日为限度) |
咨询处 | 管辖居住地的区政府保险年金科・综合分所保健福祉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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