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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告示栏

可张贴有关外语学习的互助对象,朋友,志愿者的募集信息。
张贴期限是从受理日开始为期一个月

张贴顺序

  1. 请在指定宣传用纸上写上内容。
  2. 写完后请交与接待处职员审看。工作人员确定张贴的内容后盖上受理印。
  3. 工作人员受理后拿着宣传纸和按丁,张贴于告示栏上。
  4. 从受理日开始为期一个月,满一个月后将由工作人员将其宣传纸取下。

不可张贴的内容

  1. 有关公寓和寄宿等的出租房屋的相关内容。
  2. 有关买卖商品或商品卷的内容。
    但是,因搬家等原因而买卖日用品的信息可张贴。
  3. 进行个人或团体进行活动时所产生的金钱利益内容
    (对语言等各种学习事宜或伴随补偿的活动•业务)
  4. 有关招工和找工作的内容。
  5. 有关宗教、政治活动的内容。
  6. 其他、本协会判断为不适当的内容。

原则上,发生金钱利益关系的内容不可揭示,搬家时所需的个人生活用品买卖的信息可以张贴。张贴此类内容时,请自制张贴告示后再拿到本中心。由工作人员在确认内容没问题后,盖上受理印张贴于公告板上。 本协会将不介入其中,不给介绍,推荐其张贴出的内容。在告示栏的使用上,如发生任何问题,都由张贴者或者看宣传者自负责任,本协会一概不负责。使用告示栏的非特定人士居多,在有关个人信息的记载,会面等事宜方面请慎重。

掲示板
掲示用紙

图片左:告示栏 图片右:张贴指定用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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